[公告]有關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事宜,請查照。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
受文者: 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(學院、創創)、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(系所) 、學務處服務學習組、學務處軍訓室、體育室
副 本:教務處學輔組
日 期:民國 110 年 8 月 26 日
文 號:高科大 教輔 字第 1100000073 號
附 件:
主 旨:公告事項--【重要通知】有關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學分抵免事宜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校「學生學分抵免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學分抵免申請時間:110年8月30日(一)~110年9月17日(五),學生辦理以一次為限。因故逾期或其他特殊情形者,須經系所(中心)會議審查同意,得再申請一次。
自本學期起,學生辦理方式可採線上申請或紙本申請並行(二擇一)。
(一) 線上申請﹕
1.學生端﹕
抵修/免修系統開放時間:依規定時間內開放申請,查詢功能整學期皆開放
抵充系統開放時間﹕整學期開放申請、查詢
學生逐筆登錄欲抵免科目各項資料,並上傳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(PDF檔或JPG)或相關證照(明)文件正本無需繳交,線上送出申請。(檢附【學生】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,如附件1,供參閱。)
2.【初核單位】審核端﹕
系統開放時間: 整學期開放
該單位行政人員皆擁案件審核權限,系統每天會自動發送未審核案件Email通知至個人信箱,敬請負責學分抵免審核承辦人,進行實質審查。(流程如附件2所示)
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審核,路徑為﹕校務系統/申請/教務申請作業/學分抵免申請系統。
檢附【初核單位】學分抵免系統操作手冊,如附件3,請詳閱。
(二) 紙本申請﹕流程與現行一致。學生填寫申請表,並檢附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或相關證照(明)文件送審核單位初核完成後,送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辦理。(紙本填表說明,如附件4)
三、學分抵免須秉持「不得重複抵免」規定辦理。
四、學分抵免分三類:
(一) 抵修:抵修之學分數毋須再修習其他課程補足;紙本請填妥「學分抵修申請表」,對象:新生、交換生、轉學生及其他適用者。
(二) 免修:相關證照(明)免修之學分數須選修其他課程補足;紙本請填妥「學分免修申請表」。
(三) 抵充:應修科目學分以本系(所、科、學位學程)課程或外系課程(含校際選課)抵充;紙本請填妥「學分抵充申請表」,對象:轉系生、復學生及新舊課程交替生。
五、審核單位:惠請於加退選截止(110年9月22日)前審核完竣,以利學生能順利後續選課。
(一) 初核單位-抵修/抵充
1.科系所專業必修、專業選修課程由學生所屬科系所負責
2.國語文、應用文課程由基礎教育中心負責
3.核心及博雅通識課程由博雅教育中心負責
4.外語課程由外語教育中心負責
5.服務教育課程由學務處負責
6.體育課程由體育室負責
7.軍訓、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由軍訓室負責
(二) 初核單位-免修
1.科系所專業必修、專業選修由學生所屬科系所負責
2.英語課程由外語教育中心負責
(三) 複核單位-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登錄存查
六、學生欲抵免科目若學分不同,以下列方式處理:
(一) 科目學分以多抵少時,以少學分登記。
(二) 科目學分以少抵多時,應由教學單位指定補修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,若無科目名稱相同、內涵或性質相近之科目可補修者,不得辦理抵免。(請以紙本辦理之,勿用系統申請)
教務處 敬啟
聯絡人:李惠惠
分機:31164
e-mail:hhli@nkust.edu.tw
※此為系統信箱,請勿按直接回覆,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