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公告]有關110年度科技部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9月22日(星期三)17:00止,請查照。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研發處 通知
受文者: 全校日間部博士學生、全校教師(專任、專案)
副 本:研發處學術推展組
日 期:民國 110 年 9 月 1 日
文 號:高科大 研學 字第 1100000376 號
附 件:
主 旨:申請通知--有關110年度科技部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9月22日(星期三)17:00止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要點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校招收之110學年度博士班一年級新生(含本校外國學生,但不包括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學生)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(一)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、以在職身分報考者,惟留職停薪者不在此限。
(二)錄取當學年度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。
(三)已有領取退休俸或經系所審查不符資格者。
(四)已受領其他獎學金、就學獎助金或其他津貼者,惟參與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津貼不在此限。
三、獎勵期間及金額: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新臺幣四萬元,獎勵期間自博士班一年級起至博士班四年級止。
四、敬請有意申請者於110年9月22日(星期三)17:00前備妥以下文件送達研發處學術推展組,各項文件請依序排列(請勿膠裝),電子檔請寄至本案承辦人信箱(sheri@nkust.edu.tw)。
(一)申請書(經指導教授、系所主管簽章)。
(二)博士錄取證明(在學證明)。
(三)自碩士一年級起在校期間之每一學期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,成績單須由校方註明班上總人數及排名。
(四)研究計畫書。
(五)在學期間曾發表之論文、專利,或參加國際及全國性比賽之列表及佐證資料,若無則免附。
(六)曾(或現)就讀之大學校院獎懲證明。
(七)其他各類優秀事蹟影本,若無則免附。
五、檢附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要點、申請書及追蹤考評表。
六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處學術推展組林怡君小姐(分機12722)。
研發處 敬啟
聯絡人:林怡君
分機:12722
e-mail:sheri@nkust.edu.tw
※此為系統信箱,請勿按直接回覆,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,謝謝!